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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人民政府

日期:2019-08-30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我单位主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推进乡民主政治建设,实行政务公开,指导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扩大和健全农村基层民主,加强基层政权组织建设;

    3、负责制定本乡(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组织指导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管理本乡(地区)经济工作、财政预算和收支;

    4、负责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指导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实施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管理;

    5、负责乡村规划建设和农村土地开发建设管理工作,落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公共生活设施,加快农村城市化建设;

    6、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房屋安全管理、拆迁现场管理、施工单位依法施工监督、小区物业管理指导检查以及住宅小区公共配套设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工作;

    7、负责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监督对违法建筑、违法占用道路、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工作;负责辖区内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绿化美化、节水用水、环保和防空减灾等工作;

    8、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安全生产监督、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工作,协助开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监管,维护社会秩序;

    9、负责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处理群体突发事件;

    10、负责推进基层政权和农村社区建设,指导村委会和居委会工作,促进村委会和居委会的组织建设,提高其自治能力;

    11、保障少数民族、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12、负责制定社区服务发展规划,建设社区服务设施,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

    13、负责本辖区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工作,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安置,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14、负责公共卫生、计划生育、教育和社会救济等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文化、体育、科普活动;

    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需填写本部门所属单位家数及具体单位名称)

    部门决算由1个行政机构和5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构成。1个行政机关是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人民政府;5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为:北京市朝阳区将台地区社会保障事务所,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地区)社会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郊野公园管理中心将台乡分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地区)文化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将台地区社区服务中心。

    二、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23,927.20311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697.709387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229.493732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9,600.89308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51%;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96.8163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49%。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1,209.1968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88.31514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9.75%;项目支出 17,020.88173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0.2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2018年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718.006239万元。

    与2017年同期对比,本年收入减少21,621.593472万元,减幅52.33%,本年支出减少19,544.566809万元,减幅47.96%。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980.5418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93.83979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8%;外交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国防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公共安全支出204.15602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97%;教育支出175.54632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84%;科学技术支出49.84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4.2484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92.14091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4.7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5.11847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12%;节能环保支出390.54120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86%;城乡社区支出2,313.39984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03%;农林水支出7,911.59432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7.71%;交通运输支出12.73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7.38656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金融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其他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2,093.83979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12.749795万元,增长24.55%。其中:

    “人大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1.19498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19498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人大课题调研等工作。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1,846.07341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78.273419万元,增长17.75%。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乡政府的机构运转及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行政在职人员工资等。

    “统计信息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30.8148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0.8148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人口抽样调查和全国经济普查等工作。

    “人力资源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10.04138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0.041384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大学生村官等人才工作经费。

    “档案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2.9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900000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地方志、地名志编纂工作经费。

    “群众团体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9.09465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104650万元,增长1.16%。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妇女之家建设、基层团建及青年就业创业服务等工作经费。

    “组织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166.32056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76.320562万元,增长84.80%。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14.98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680000万元,增长4.76%。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各项综治维稳工作经费。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12.42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2.420000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稳控工作。

    2、“公共安全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204.15602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05.271025万元,增长106.46%。其中:

    “公安”(款)2018年度决算85.267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4.512000万元,增长20.51%。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辖区门禁、指挥中心、警务工作站建设。

    “司法”(款)2018年度决算43.88916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0.759165万元,增长89.75%。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司法所的机构运转及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等司法工作,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司法所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74.99986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69.999860万元,增长1,4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人口调控、防范和处理邪教基础工作经费。

    3、“教育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175.54632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293.810674万元,下降62.60%。其中:

    “普通教育”(款)2018年度决算132.58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307.580000万元,下降69.88%。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学前教育普惠性办园补助。

    “进修及培训”(款)2018年度决算0.938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0.262000万元,下降21.83%。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基层党校教育工作经费。

    “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27.705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0.292000万元,下降1.04%。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社区教育大课堂、未成年人教育等。

    “其他教育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14.32332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4.323326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大学生村官工资、保险及公积金支出。

    4、“科学技术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49.84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9.840000万元,增长100%。其中:

    “科学技术普及”(款)2018年度决算49.84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9.840000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社区科普益民活动开展和科普阵地建设。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74.248400万元,比 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64.248400万元,增长642.48%。其中:

    “文化”(款)2018年度决算71.533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61.533000万元,增长615.33%。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社区美术馆、图书馆和文化馆免费开放和各项群众文化活动开展等,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文化服务中心职工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体育”(款)2018年度决算2.7154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7154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群众体育和国民体质测试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7,292.140915万元,比 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805.304115万元,增长193.23%。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475.18583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86.135832万元,增长22.14%。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社会保障事务所机构运转及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社保所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民政管理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1,350.53829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7.018510万元,下降1.24%。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社区机构运转、社区治理、公益事业等社区公共服务项目。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8年度决算382.2977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9.377700万元,增长2.51%。 主要原因: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等。

    “就业补助”(款)2018年度决算28.1972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8.197200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街乡促进就业工作和公益性就业组织补助经费。

    “抚恤”(款)2018年度决算535.584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35.584000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金等事务。

    “社会福利”(款)2018年度决算83.636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83.636000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辖区内政策性农转居人员补贴、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高龄老人补贴、创新街乡社区养老补助等。

    “残疾人事业”(款)2018年度决算163.07804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63.078047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辖区内残疾儿童少年康复和成人职业康复、残疾人各项社保补贴、残疾人温馨家园运转等。

    “红十字事业”(款)2018年度决算2.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关爱生命与健康温暖等工作。

    “最低生活保障”(款)2018年度决算10.03915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0.03915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辖区内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采暖补贴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4,261.58469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906.274695万元,增长1,099.4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旱厕改造、环境提升、为民办实事、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等事务。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 445.11847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27.358479万元,增长104.41%。其中: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10.365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0.365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公共卫生事务协管工作和病媒防制等。

    “公共卫生”(款)2018年度决算0.8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80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性病艾滋病防控工作。

    “计划生育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57.2555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7.2555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独生子女父母补助、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控制等。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7.36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7.36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执法等工作经费。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8年度决算218.2019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441900万元,增长0.2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支出离休干部医疗费。

    “医疗救助”(款)2018年度决算21.20827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1.20827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城乡特困人员(含退离居老积极分子)医疗待遇补助。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129.92780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29.92780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街乡病媒消杀、街乡健康教育、国家卫生城区创建工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工作。

    8、“节能环保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 390.54120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59.261205万元,增长1,148.53%。其中:

    “污染防治”(款)2018年度决算67.07925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67.07925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开展农村地区“无煤化”。

    “能源节约利用”(款)2018年度决算215.02646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15.02646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农村地区“无煤化”。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108.43549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77.155495万元,增长246.66%。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污染源普查、环卫电动车管理等。

    9、“城乡社区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 2,313.39984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951.478640万元,增长69.86%。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340.43138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4.031381万元,增长18.87%。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城管大队机构运转及地方保障事务,社区办公用房规范化建设,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城管执法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18年度决算1,275.24116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81.543964万元,增长83.83%。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辖区内建筑物屋顶牌匾标识规范、优美大街建设、环境整治提升等工作。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697.72729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15.903295万元,增长82.74%。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机构运转及编外协管员工资支出,为民办实事项目支出、社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垃圾分类、地下室清理等其他辖区事务。

    10、“农林水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 7,911.59432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492.491929万元,增长131.39%。其中:

    “农业”(款)2018年度决算664.7605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260500万元,增长0.65%。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拆违控违巡查、农村廉政建设等。

    “林业”(款)2018年度决算628.54441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628.54441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2018年首都绿化美化创建工作、平原生态林养护、郊野公园维护等。

    “水利”(款)2018年度决算9.84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9.84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农转非培训补贴和街乡河长制工作。

    “农业综合开发”(款)2018年度决算95.33890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95.33890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农业综合开发-将台乡农业基础设施项目。

    “其他农林水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6,513.11050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754.508108万元,增长136.1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功能疏解、环境整治、平原造林养护等。

    11、“交通运输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 12.73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337200万元,增长2.72%。其中:

    “铁路运输”(款)2018年度决算12.73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337200万元,增长2.72%。主要原因:主要用于铁路护路联防工作。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 17.38656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2.386565万元,增长247.73%。其中:

    “安全生产监管”(款)2018年度决算17.38656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2.386565万元,增长247.73%。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等。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765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其他支出8.77659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其他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 8.77659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8.776592万元,增长100%。其中:

    “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8.77659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8.77659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经费、老年人补助医疗款。

    五、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188.315144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 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 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 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 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 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4个事业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4.077038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754845万元增加17.32219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决算数0万元,与2018年预算下达数0万元持平。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3.450000万元减少3.45000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2018年无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34.07703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3.304845万元增加20.77219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决算数22.27527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22.275278万元。主要原因:主要是本年对我单位国Ⅰ国Ⅱ停驶车辆进行了报废更新,2018年更新2辆,车均购置费11.1376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11.80176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3.304845万元减少1.503085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685966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424.760282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 年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7169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4619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255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2,490.778654万元,其中:汽车10辆,117.702043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0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绩效评价情况

    2018年,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人民政府对2018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3个,涉及金额2,555.1237万元。2018年,本单位按照各项规定及要求,对将府郊野公园养护等项目进行了立项、公开招标等流程,所有项目保证项目资金到位及时,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按照计划和支出进度要求完成了支出,总体达到了最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部门严格按照规定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管理,对项目执行进行有效控制,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七、政府购买服务财政拨款说明

    2018年本部门涉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3个,决算金额1,225.06300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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